处罚60万!亚太药业子公司虚增营收4.5亿,律师:按新规将是16倍

2021-04-25 20:44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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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亚太药业信披违规的案件调查了一年多后,处罚终于落地了。

  4月21日,因对5年前收购回来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财务造假长达3年时间,浙江证监局给予亚太药业责令改正和警告处分,并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。

  同时,对此次亚太药业副董事长、总经理、董事吕旭幸等其他15位董监高及相关当事人处以最低3万元,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罚款及警告处分。其中,对任军(时任上海新高峰董事长兼总经理、亚太药业董事)、陈尧根(时任亚太药业董事长、总经理,兼任上海新高峰董事)二人处以30万元的罚款,还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  有趣的是,亚太药业的实控人陈尧根与被处罚的吕旭幸、沈依伊还有一层身份,吕旭幸系陈尧根大女婿,沈依伊系小女婿。截至2020年底,亚太药业的前十大股东中,陈尧根家族成员占据8个席位。其中,大女儿陈奕琪和女婿吕旭幸合计持股5.61%,小女儿陈佳琪和女婿沈依伊合计持股5.23%。

 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告诉市界:“浙江证监局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对亚太药业作出处罚属于顶格处罚。如果按新《证券法》第197条规定,可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  也就是说若按新的证券法,亚太药业的最高罚金将是现在的16倍。

  2015年12月,亚太药业以现金9亿元收购上海新高峰100%的股权。从证监会的调查来看,自2016年-2018年,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.53亿元,虚增营业成本2.7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达1.74亿元。

  厉健律师认为,2015年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,现在看来,当时公司是花巨资买了一颗“大地雷”,几年后引爆,导致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。因此,公司和相关高管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  成立于1989年的浙江亚太药业,前身为浙江亚太制药厂,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,并于2010年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。

  亚太药业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业务,包括化学制剂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抗生素类药品和非抗生素类药品,其中阿莫西林、阿奇霉素、罗红霉素等抗生素都是其明星产品。

  在虚增业绩、财务造假4年后,亚太药业终于瞒不住了,在2019年底称4年前收购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失控,该公司2019年业绩大幅下滑,且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。

  此事直接导致2019年亚太药业巨亏20.7亿元,净利润更是同比下滑1095.57%。

  实际上,若是亚太药业这一脚没“踩空”,过去几年的业绩是在稳步增长的。2015年至2018年,亚太药业的营收从4.63亿元增长至13.1亿元,同样,净利润也从0.55亿元增长至2.08亿元。

  在2019年“暴雷”后,亚太药业的股价也从2019年4月11日的最高点22.1元/股一路下跌,截至2021年4月22日收盘,亚太药业报4.13元/,跌幅达81%,市值仅剩22亿元。

  厉健表示,上市公司虚增利润属于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,区区60万元罚款根本不足以有效惩戒此类行为,对受损投资者来说,依法索赔才是当务之急。

  (作者|市界曾嘉艺,编辑|老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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